空氣污染即空氣中含有一種或多種污染物,其存在的量、性質及時間會傷害到人類、植物及動物的生命,損害財物、或干擾舒適的生活環境,如臭味的存在。換言之,只要是某一種物質其存在的量,性質及時間足夠對人類或其他生物、財物產生影響者,我們就可以稱其為空氣污染物;而其存在造成之現象,就是空氣污染。換言之,某些物質在空氣中不正常的增量就產生空氣污染的情形。
空氣污染物的種類種類
空氣污染物的種類包含很多,它們的形態可能是固體狀的粒子,也可能是液滴或是氣體,或是這些形態的混合存在。目前我國法令所定義的空氣污染物有那些種類呢?依 空氣污染物
據空氣污染防制法及相關規定所定義,空氣污染物可分為四大項目。
氣狀污染物
包括硫氧化物、一氧化碳、氮氧化物、碳氫化合物、氯氣、氣化氫、氟化物、氯化烴等
粒狀污染物
包括懸浮微粒、金局煤煙、黑煙、酸霧、落塵等
二次污染物
指污染物在空氣中再經光化學反應而產生之污染,包括光化學霧、光化學性高氧化物等
惡臭物質
包括氯氣、硫化氫、硫化甲基、硫醇類、甲基胺類 等 比較常見的空氣污染物包括懸浮微粒、一氧化碳、硫氧化物、氮氧化物和 碳氫化合物等,大多是由人為因素而產生。在我國法令中對於人為因素(如煙囪排放、交通工具排放等)而產生之空氣污染物,大多訂有「排放標準」來規范它們的排放。